为更好的执行校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测评办法》,推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公正、公平地进行,我院特制定本补充细则。
1、综合测评的评定范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之间的活动。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者,可在F3中B1、B2、B3、B4、B6、B7项中各加5分;B1、B2、B3三项按学校综合测评办法计分,但三项计分总分不超过30分,B5项目以10分封顶,B6项目以20分封顶;2012级B4项目15分封顶,B7项目25分封顶;2010、2011级B4项目20分封顶,B7项目20分封顶。
3、大学体育成绩算在F2的分数里面,成绩标明及格的统一算作65分,职业生涯规划课成绩不算作综合测评考评科目。
4、校选课课不计入综合测评的分数。
5、GRE、教师资格证、BEC中级统一加2分;BEC高级加4分;人力资源证书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2分;雅思、托福通过加1分,成绩达到7.5分加2分。
6、大二下学期没有通过英语四级的,可以参加当期奖学金的评定。
7、中期水平测试没有通过的的不可以参加奖学金的评比。
8、转专业同学的F2得分按转专业后所考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参与评比。
9、新闻、广电、广告、编辑专业英语四级不算作加分项目。通过英语六级者,分数在520分以上的加2分,低于520分的加1分。
10、播主、编导专业的同学通过四级者且分数在550分以上的加2分,低于550分的加1分;通过英语六级者且分数在520分以上者加4分,低于520分的加2分。
11、未通过普通话测试者不影响当期奖学金评定。新闻、广电、广告、编辑、编导专业的同学普通话达一乙者加1分,达一甲者加2分;播主专业达一甲者加1分,以湖南师范大学普通话测试站成绩为准。
12、实习算在社会实践类,统一加2分。毕业年级的专业实习为必修课,不纳入综合测评,7月份以前的实习作品可纳入综合测评。
13、上一年度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而获得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不加分,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加分。
14、参加团省委“关爱你的假期”暑期公益活动等一类活动,获得省级优秀奖,按表8:社会实践加分标准加分。
15、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结业证书不加分,但获评“优秀学员”者可加2分。
16、社会工作类表7中学生干部的酌情加分项,由相应负责老师或负责人综合考虑各岗位所负责的工作任务量来给出相应分数。
17、学校网站和报刊的编辑、作者社会工作评分由相应负责人来打分,计分标准为2-6分。
18、社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按院级活动加1分。
19、社团获得的集体荣誉,社员不加分,社长、理事可加分。
20、凡代表院里参加学校的比赛,如太极拳比赛、军歌比赛按所获奖项给成员加分。
21、义务献血可以加分,按学院组织的公益性活动成员标准加1分。
22、任职不超过半年的干部,不加分。
23、校选课楚源课程不计入加分项目。
24、背书奖背诵完全部指定篇目,按学科竞赛校级特等奖加8分,背诵指定的其中一篇,每篇加1分,可累积加分。
25、湖南省计算机一级、国家二级因有学分,所以第一次未通过者算挂科,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后期补过可抵补考成绩。2012级计算机国家二级过级不加分,2010级、2011级计算机国家二级过级可加分。
26、《思修》调研按社会实践院级奖项加2分。
27、在学校各网站发表文章的,师大校园网、新闻网报道加2分,翔网学子网星网加1分,学院加0.5分。
28、三下乡、义务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按表8中的第四类学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或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人员予以加分。三下乡按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获表彰的按获奖项目再另行加分。
29、“挑战杯”立项按F3中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测评中的表3科研立项加分。
30、党员不加分。
31、太极拳比赛选拔出来的参赛者统一加2分;运动会时的“优秀志愿者”加2分;校级裁判员按照优秀工作者、优秀记者的标准加分;鲜花队加2分。
32、GYB证书加4分,SYB加2分。GYB证书没有发的,本次不加分,下一次参评时加分。
33、参加运动会比赛项目的,按所获奖项名次给成员加分。
34、报社、网站的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专栏发表的稿件不加分。
35、参加各种主持活动,学校及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记2分,校外政府机构组织的活动记2分,商演主持不加分,院级、社团活动主持2分封顶。
36、社会工作类的评分标准按等级加分。第一类:校、院正主席、团副加8~10分,校、院副主席加6~8分,园区正副主席加4~6分。第二类:校、院、园区“三会”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勤工助学基地第一负责人、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新生助理辅导员加6~8分;学生党支部书记、年级长、年级团支书加4~6分;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4分。第三类:学生助理、三会各部门副部长加4~6分;学生社团其他干部加4分;三会各部门其他学生干部及干事、朋辈心理辅导员、年级和班级其他学生干部、勤工助学基地其他学生干部、寝室长加2分。
37、健美操证书算中级证书,加2分。
38、市级获奖,取省级和校级的中间值加分。
39、全国英语竞赛未获奖但有参与证书的,按院级获奖加0.5分。
40、在国家级媒体发表作品的5~8分划分规则:腾讯网、搜狐网等一线媒体发表原稿加8分、转载加7分;普通国家级媒体原稿加6分、转载加5分。
41、所有加分项目须按《湖南师范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能加分。毕业年级可采取截图、复印件、传真、彩信等方式提供证明材料,班级测评小组对材料进行认定,接受班级同学监督。
42、班级测评小组在9月26日之前完成班级测评,使本班同学知晓初评结果;9月26日上报学院,学院组织对各班初评结果进行复议。毕业年级因专业实习可以通过飞信平台和班级QQ群等形式组织评议与讨论和公示。9月28日上报学院测评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至10月8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由各年级年级干部统一收集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3、未尽事宜由学院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决定。